惠州市龙门县系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第一地区院)“百千万工程”纵向组团帮扶团队成员单位。今年年初,省第一地区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温天明带队走访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门县检察院),双方就进一步做好联动司法救助工作达成共识。至今年5月,两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跨区域联动司法救助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龙门县检察院在办理吴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中,商请省第一地区院联合对吴某等五人开展司法救助,省第一地区院迅速开展案件审查工作。经查,吴某系犯罪嫌疑人庄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的被害人,吴某的父母亲都身患重病,其父亲在经过一系列的手术及药物治疗后不幸逝世,花费了大量治疗费用;其母亲系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同时,吴某妻子因车祸手术后在家休养,无法外出务工;家中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全家的生活支出均靠吴某一个人支撑。由于庄某恶意拖欠吴某的劳动报酬,导致吴某长期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核实吴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省第一地区院及时进行案件办理与司法救助金发放,妥善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为加大救助力度,该院还积极提请上级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联动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
下一步,省第一地区院将继续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纵向帮扶工作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联合司法救助,加强线索研判、联动办案、救助金支持等工作,强化精准救助、有效救助,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