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办案理念,规范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近日,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铁检院)和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以下简称长沙铁路公安处)共同会签了《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规范》。

上述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检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开展联合调研和同堂培训、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以及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方式、程序、要求等具体内容。
长沙铁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俊,长沙铁路公安处党委委员、副处长马爱平出席会签仪式并进行工作交流。双方表示,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检警双方相向而行、分工明确,深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顺利办结了“11.01组织残疾人乞讨专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有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及法律监督水平。
此次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长沙铁检院与长沙铁路公安处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走深走实,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优势,做到在思想上合心,在协作上合力,在工作上合拍,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