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了修改。为正确看待和运用评价指标,切实发挥主要评价指标在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的引领作用,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对修改后的指标进行了认真学习,分析了指标修改对该院检察业务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为更好地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该院综合业务部采用了“红绿灯”分区标记法,对指标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预警,即通过用红色、黄色、绿色标记指标,对该院有业务的34个指标进行了“稳、保、冲”的划分。绿灯(绿色区域)指标表示该指标连续两年达标,只要按照原有工作模式运行即可,预警程度低,属于“稳”的指标;黄灯(黄色区域)指标表示该指标在过去两年中有一年是达标的,需要密切关注,总结成功的工作经验,保证指标不滑落,预警程度中等,属于“保”的指标;红灯(红色区域)指标表示该指标连续两年未达标,需要高度重视,争取在今年工作中找到突破点,避免一直无数据、不达标,预警程度高,属于“冲”的指标。
通过对指标“红绿灯”分区管理,做好明晰指引,加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科学管理和运用,做到扬长避短,集中力量办好案,更好统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 真正做到精准研判、精细管控、靶向攻坚,确保优势指标持续做优、过线指标稳中有升,争取落后指标破零或摆脱落后局面,全面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