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林细洪等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同时起诉的包括美国籍和印度籍3名外国人。该案亦是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以来,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首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
经查明,美国人库玛(音译)自2011年1月开始,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与中国人林细洪共谋在中国境内生产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并签订购买合同与协议。之后,库玛通过印度人苟瓦德汉(音译)以QQ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中国人林细洪提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运动鞋的质量要求和细节要求,由林细洪在中国境内生产。2011年5月21日晚,当印度人苟瓦德汉、维奇等人在广州黄埔区一仓库验收货物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假冒注册商标运动鞋19470双,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0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