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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7-09-01  作者:王磊 付锋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8月30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第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红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心组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黎增丰传达了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

  随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古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叶少明,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李庆协等五位同志分别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谈了心得体会,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发言。

  郑红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警觉、不断加强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郑红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抓在手里,占据思想、宣传、网络三大阵地,严把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检察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思想,二是要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意识形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学习,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要强化督导问责。要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述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