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广东省检察院接着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省“两会”精神和高检院、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全国、省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以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为镜子,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顺应人民新要求新期待。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努力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广东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民营企业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措施,主动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确保检察工作与大局同频共振。尤其要把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二是以专项工作为抓手,继续紧抓司法办案,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上见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突出抓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等专项工作,带动司法办案整体推进。三是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上下工夫、见成效。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改革的定力和韧劲,统筹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公益诉讼改革试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等工作任务。四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尤其是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