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办发生在省直机关的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负责承办中纪委、高检院、省纪委交办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负责承办各地级以上市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负责承办省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