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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局
作者:  时间:2013-12-12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法纪处,2002年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处,2007年4月,渎职侵权检察处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侵权局是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法律监督部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共43个罪名的侦查。渎职类案件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等36个罪名;侵权类案件有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破坏选举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虐待被监管人等7个罪名。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