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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能精准发力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时间:2017-11-27  作者:韦磊 王磊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 |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报告强调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强化对非公经济、科技创新、产权的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担当起了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严打经济犯罪

    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016年,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亚美尼亚跨国电信诈骗案,以涉嫌诈骗罪对12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受害人涉及国内十多个省份,涉案金额人民币2000多万元。对此,广州市检察机关组建专案组,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全案的审查逮捕工作。

    省检察院侦监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促进营造诚信有序、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据统计,2013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起诉走私犯罪、金融犯罪、税收犯罪案件13084件20345人,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4832人,其中包括多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广东检察机关还坚持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仅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该类案件1049件1973人,起诉1596件2367人,案件量约占全国五成。此外,广东检察机关坚持重点惩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2016年,全省查办发生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审批出让、开发利用等土地领域的职务犯罪522人,有力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

    改进办案方式

    保障非公经济措施“细而实”

    近年来,在非公经济保护方面,广东检察机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16年5月,广东省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注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等“五个界限”。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被认为“分量十足,条条都是干货,有利于民企合法经营发展”。

    除了强化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广东检察机关近年来制定出台多份制度性文件,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自贸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部署,得到广东省委高度评价。

    在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广东省检察机关还持续在保障民生领域发力。2015年以来,在全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案件量位居全国前列,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山”“臭水河”“污染矿”等资源环境问题。此外,自2016年以来,省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截至今年9月,共立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9人,同比上升15.8%。

    贯彻十九大精神

    毫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检察机关将毫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下一步,广东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目标,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好检察力量。一是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战略,推进自贸区检察工作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对接。二是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对知识产权、非公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服务保障经济安全,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同时,广东检察机关表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将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不懈追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郑红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扎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用司法手段保护资源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