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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 法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广东检察机关去年以来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6人
时间:2017-09-01  作者:韦磊 王磊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8月31日,广东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召开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决策部署,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工作。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扶贫办主任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红强调,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责,更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以更有力的措施、更科学的方法、更扎实的态度,立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专项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要突出重点,结合专项工作的重点领域环节和去年以来办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确保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二是要强化措施,注重案件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主动出击摸排线索,因地制宜的部署开展“小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增强办案效果和震慑力。

  三是注重配合,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办案合力。

  四是改进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问题,做到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

  五是深化源头治理,坚持惩防并举,促进治本工作和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

  据悉,2016年4月,广东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截至2017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6人,同比上升13.7%。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进行有针对性地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2016年,省检察院联合省扶贫办在清远首创试点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该市26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基层检察室负责人作为廉政监督员,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国务院扶贫办和广东省委办公厅也给予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