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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侦查监督业务培训班顺利举办
时间:2016-01-11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11月30日至12月4日,由广东省院政治部、侦查监督一处联合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侦查监督业务培训班在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举办。来自全省各级院侦监部门的业务骨干共115人参加了培训,省院侦监一处吴明来处长,学院王运婵副院长出席了开班仪式。学员们通过开班的破冰建立了友谊,在老师们的精彩讲授中汲取知识,在小组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为期5天的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此次培训从学员选派到课程安排,从授课内容到教学形式,从课堂反馈到培训效果,无不凸显侦监特色和实用效果。主要亮点有:

  一、注重办案指导,培训名额分配向基层倾斜。从我省侦监部门办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县(区)院承担了全省近95%的案件量,基层院侦监干警的办案能力、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全省案件质量和法律监督效果。为切实发挥业务培训对办案实践的指导作用,此次培训班在培训对象的选择上遵循“基层优先,骨干优先”的原则。参训的学员中,来自基层院一线办案岗位的共有91人,接近总人数的80%,确保使办案主力参加培训,切实提升侦监队伍的执法能力。

  二、授课师资雄厚,拓宽思路视角多元。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侦监干警工作思路,培训班特别邀请了“豪华”的教师团队为学员们授课,在立足侦监工作的同时博采众家之长。此次的授课老师中,有全国著名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博导曲新久教授,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么宁副院长,从事刑事审判多年的资深法官、省法院吴海涛副庭长,全国金融检察专家、上海市检察院金融处吴卫军副处长,全省侦监业务专家等。老师们分别从立法目的及意义、法律的理解适用、证据审查技巧、审判要点及尺度等出发,从立法机关、公诉部门、审判机关等不同角度,为学员们深入浅出的阐释了侦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为长期在侦监岗位埋头办案的同志们打破思维定势、转换工作理念开拓了新的思路。

  三、突出培训特色,课程设计针对性强。结合本次培训的对象,侦监一处认真研究当前侦查监督工作的司法现状,围绕“四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培训方向,精心安排了内容丰富的课程。一是聚焦刑事司法理论热点,专门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曲新久教授就《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详细解读,并以“广东检察论坛”的形式组织了专场讲座,在全省三级院进行了同步视频培训。二是充分考虑我省刑事发案特点,针对全省毒品案件多发、打击毒品犯罪形势日益严峻的现状,特别设置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判断的课程,就毒品案件的证据把握标准、审查重点等进行了探讨。三是围绕办案实务难点,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提高、各类新型金融犯罪层出不穷、罪与非罪界限难以把握的难题,安排了金融犯罪专题,就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的边界进行了辨析。同时,根据我省近几年来批捕环节瑕疵案件中经济犯罪案件集中的现实问题,设置了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疑难问题辨析课程,就办案人员在此类犯罪审查认定中常见的困惑和疑难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四是突出全省侦监工作推进重点,设置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使用实操课程并安排了点评环节,进一步提高学员对平台使用的重视程度和熟练程度,为全省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正式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四、着眼培训效果,授课形式丰富多样。根据不同课程的培训目标和特点,采取各具特色的授课形式,力求最大程度提升培训的实效。一是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讲授理论热点。二是以案例研讨的形式解析办案难点。从真实案例入手,还原办案情境,解剖各类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三是借助实训课程训练工作技巧。自我省侦监业务培训引入实训课以来,这一创新的培训形式一直深受参训学员好评。此次培训在原有实训课的基础上,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的上机实操与专家点评相结合,学员们不仅训练操作技能,还通过点评发现和思考问题,实训效果大大提升。四是通过小组讨论、总结汇报的形式增加不同地区、上下级部门间的交流。结合检察改革给侦监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侦监一处精心设计了讨论议题,包括改革后侦监部门职能定位及有效开展工作的思路、审查逮捕文书的进一步优化、侦监部门落实办案责任制的举措、办案组织组建的可行路径、两项监督工作推进的有效举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用的正确发挥等。学员们以小组为单位展开了充分的研讨,并分别推选代表在结业时做了精彩的汇报发言。

  五、研讨一线实务,互动交流效果好。培训期间,学员们珍惜学习交流机会,围绕讨论议题展开积极热烈讨论,学习氛围浓厚。关于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针对当前文书质量良莠不齐、项目繁多、或冗长或过简等现状,普遍认为该文书制作有进一步探索繁简分流改革的必要,特别是在司改的大背景下,要充分认识其既是审查逮捕环节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定性和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载体,又是评查案件质量、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此外,要借助电子卷宗改革,采用证据扫描附卷的形式,以信息化手段解决工作效率问题。关于两个专项监督工作,普遍反映存在线索发现难、部门协作不畅、两法衔接平台作用有待发挥、鉴定问题多、法律适用难点多等,建议加强领导、增加人手、专人专办。关于侦查活动平台试运行情况,在充分肯定平台积极作用的同时,反馈存在平台运用有畏难情绪、录入字节过多、各类文书适用范围模糊、有些侦查主体未全覆盖等问题,建议多组织专门培训,及时升级更新相关内容,特别是建议省院出台各类文书规范适用的指引及编发典型案例等。关于司改对侦监工作的影响,反映存在因担心责任追究可能会出现不捕率过高、逮捕标准的不统一、“本领恐慌”等问题,建议办案责任制要更科学、更合理、更具体;应保证一线办案的检察官,在强调案件质量的同时要保证办案时间,要有更全面的履职保障;办案组织建议多以独任制形式,配备足够的辅助人员,让检察官把精力集中在办案、监督上,实现专业化。关于业务培训,建议尽量不安排在年末;增加培训的频率,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提高;在培训地点上多选择外地高校;培训内容上可考虑分层次、分类型、更贴近实务技能等。 

  培训班结束时,省院侦监一处吴明来处长还就学员们在讨论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互动。并对学员提出了殷切希望和严格要求。一是不要“等靠要”,要敢于探索、敢于提意见。二是要加强学习,学以致用。三是要不断更新执法理念,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参训学员普遍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紧密贴合办案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拓宽了思维广度,参训后深受启发,对办案工作切实起到了解惑、指导作用。培训结束后将认真体悟、领会、消化所学知识,真正学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