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廉署是澳门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成立的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公共机关,它以“肃贪、防范、立法、教育”为方针,全力推动政府的廉政勤政,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澳门廉署专员直接对行政长官负责(现任专员为张裕先生),下属部门有:廉政专员办公室、反贪局、行政申诉局,反贪局下设两个调查厅,技术支援厅则为反贪工作提供辅助和接受投诉及检举;行政申诉局包括调查三厅和审查厅,负责接受投诉、纠正违法或不公正的行政行为,以及研究改善行政程序及公共部门的运作;廉政专员办公室下设综合事务厅、社区关系厅和资讯中心,分别负责行政财政和认识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利用资讯设备优化廉署运作的职责。
廉署的主要职能是开展防止贪污或欺诈行为的行动;针对贪污行为及由公务员做出的欺诈行为依法进行调查;针对在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机关选举而进行的选民登记及有关选举中做出的贪污行为及欺诈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及促使人的权利、自由、保障与正当利益受保护,确保公共行政的公正、合法性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