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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患病”被拒收,检察监督终收监
时间:2015-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清远英德市检察院积极加强对看守所拒收情况的监督,对应收押而不收押的情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防止罪犯以“患病”逃避处罚,损害法律尊严。 

  英德市院监所科干警在工作中发现,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任X竟然未被收押。检察干警对此情况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解:任X在 2014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时,英德市看守所以其右腿高位截肢、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2015年2月12日法院对其批准逮捕时,看守所以同样理由拒绝收押,导致任X存在出现脱离监管的可能。

  经调查核实,任X在贩卖毒品及日常生活期间依靠拐杖能正常生活,但由于在监管场所内使用拐杖存在安全隐患,故看守所连续两次拒绝收押。而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对下列两种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一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而任X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不予以羁押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据此,监所科一方面建议看守所做好收押、交付监狱执行的准备;另一方面联系英德市法院,建议其在看守所准备投送罪犯到监狱时对任X作出收监决定并交付执行,减少监管安全隐患。

  经检察监督,任X于近日被顺利投送韶关监狱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