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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致信感谢驻所检察官
时间:2015-05-13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最近,阳江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黄某佳在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前一天,将自己写好的感谢信通过管教送到驻所检察室,感谢驻所检察官梁超荣在他关押期间对他的关怀和教育。

  黄某佳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于2011年7月26日被抓获归案,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黄某佳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并再犯抢劫罪,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因患有严重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黄在社区矫正期间,被公安机关发现并以涉嫌非法持枪支罪再次抓获归案,并关押进阳江市看守所。

  黄某佳因患艾滋病,身体抵抗力差。在关押期间,反复出现发热伴全身皮疹,咽喉肿痛,嘴唇肿胀,舌头表面溃疡,眼结膜充血红肿,先后两次住进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

  黄某佳在住院期间,梁超荣先后二次到医院向医护人员了解其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并根据看守所向办案单位江城区法院发出的《黄某佳病情反映》,协同看守所人员到办案人员、庭长、分管刑庭工作的副院长办公室反映黄某佳的病情,建议对黄变更强制措施。但法院考虑到黄某佳是潜逃期间再犯罪,认为变更强制措施可能会有社会危险性,没有同意变更强制措施。黄某佳从医院回到看守所后,咳血、皮肤溃烂、头晕等病情反复发作。又想到自己不幸的家庭,感到非常绝望。他采取绝食、不配合医生治疗等方法发泄自己不能被取保候审的不满。梁超荣先后五次找他谈话,指出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解释法律有关规定,法院如果对他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存在的风险,争取他对办案单位决定的理解。并建议看守所将他调到病号仓,从医疗、伙食上予以照顾。通过梁超荣细心的帮教谈话,他对办案单位的不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治疗,服从管理。

  黄某佳在送给梁超荣的感谢信中写到:在看守所这段日子里,你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内心非常感谢,你为我做的事,自己无法回报,自己能做到最好的,就是遵守监规,不要给所里添任何麻烦。在所里想得事情太多了,每天晚上都难以入睡,想多了心很烦,头也很痛,特别是家里有一个年纪已高,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年幼的儿子,加上自己父亲去世得早,只能靠我撑起这个家。现在自己犯了罪,只能依靠同样体弱多病的老婆来支撑这个家,一个女人,辛辛苦苦打份工,每月工资只有二千元,实在有些难熬。我送到监狱后,不辜负你对我的教诲,好好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尽做儿子和父亲的责任,来减轻家里的负担,让儿子好好读书成长。法律无情人有情,自己触犯了国家法律,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早日出监,认真改正错误,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