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突击暗访、检查台账、下访巡访等方式途径,全面掌控辖区社矫对象表现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检察建议,目前已有1名原判缓刑的社矫人员被收监执行。
据查,梅江区司法局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李某伟2014年4月29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监所检察干警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李某伟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吸毒被治安拘留,2014年12月25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无误,遂依法向该区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原判决法院梅江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现梅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对罪犯李某伟收监执行原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2015年梅江区检察机关首宗社矫人员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而建议收监执行的案件,对该区在矫人员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也体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