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无障碍
投稿平台
阳光检务
机构设置
业务流程
网上举报
工作报告
权威发布
法律文书
案件查询
三公经费
便民服务
民行检察问答
微博
留言板
视频资料
纪检监察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动态
广东省监所检察“四个办法”培训班在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行
时间:2008-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和《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以下称“四个办法”)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高检院要求,省院于6月16日至20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全省监所检察“四个办法”培训班,对市、分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人及基层院各地的骨干代表100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培训班开班典礼上,省院梁德标副检察长及教育培训处张萃副处长分别作了动员讲话,省院监所检察处杨宇处长介绍了高检培训的情况及监所检察厅白泉民厅长授课的主要内容,参加了高检院培训的四位同志分别对“四个办法”进行解读,学员利用两节科的时间进行了交流、讨论。通过集中解读、交流、讨论、系统学习, 大家普遍认为高检院制定施行“四个办法”,是对近些年监所检察实践经验的集中和升华,是在新形势下推进监所检察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动监所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标志着监所检察业务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培训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