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广州市院刘少英副检察长带队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情况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局长姚建明介绍了近几年来广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变革、职能变化和“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刘少英检察长就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如何加强与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惩治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表示,今后要在预防和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节的渎职犯罪等方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当前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药品领域所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