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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股长梁连乐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
时间:2016-10-25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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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连乐和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办事员黄彬彬在落实斗门区万名外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任务的工作中,滥用职权向没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分配培训名额,出具虚假的《农民工培训开班情况检查登记表》,培训结束后未按规定组织技能鉴定考核。上述行为导致部分培训机构利用虚假培训资料骗取珠海市农民工专项培训补贴款112.3万元。2008年至2013年期间,梁连乐先后8次收受部分培训机构好处费共计14.2万元,黄彬彬先后5次收受好处费共计5.2万元。 2016年7月20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梁连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15万元。2016年7月13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彬彬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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