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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升镇农业办公室原主任、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原局长李永桂滥用职权案 |
时间:2016-10-25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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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12年期间,李永桂在先后担任中山市东升镇农办主任、东升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局长期间,明知邓标(已判刑)经营的中山市渔农养殖科技开发工业园没有从事水产养殖和苗种培育,不符合申领国家相关惠农专项补贴的条件,滥用审核职权,先后14次违规在邓标递交的请款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同意上报市相关部门审批,最终致使邓标骗得国家相关惠农专项补贴共计人民币234万元。2016年6月22日,法院判决李永桂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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