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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城乡工委主任翟瑞明等人涉嫌玩忽职守案 |
时间:2016-10-25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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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城乡工委主任翟瑞明、高要区南岸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冼兴龙、南岸街道办工勤人员李活明、高要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来福、 高要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原股长陈金伙、高要区国土资源局城区所副所长伍国勇等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在高要长乐墓园的开办、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疏于监管,致使该墓园存在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违规建设、违法经营的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14年3月30日,强降雨引发挡土墙垮塌,造成6死1伤的严重后果和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2015年11月27日,法院判处陈来福犯玩忽职守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终审);2016年6月28日,一审法院判处陈金伙犯玩忽职守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2016年6月13日,翟瑞明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移送审查起诉。2016年8月9日,一审法院判处伍国勇犯玩忽职守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6月7日冼兴龙、李活明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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