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坚崇与广宁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陈诗锐、广宁县畜牧兽医局兽医畜牧股股长陈学明在审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申报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通过初审上报,不履行监督职责、放纵监管,导致21个养殖场申报资金 575万元,却未按照其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实施方案对养殖场进行改(扩)建,国家惠农政策落空,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另外,广宁县畜牧兽医局在审批上报项目材料的过程中,收取多个养殖场给予的“工作经费”共计20.65万元,并为这些养殖场通过项目审批、套取项目资金提供便利。2016年6月15日,法院判处陈诗锐犯滥用职权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终审判决)。2016年7月5日,一审法院判处邱坚崇犯滥用职权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犯单位受贿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7月5日,一审法院判处陈学明犯滥用职权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单位受贿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