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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上线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一键查询黑名单,助力涉未成年人岗位从业限制
时间:2017-12-2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年来,一些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很多小伙伴的愤慨,大家纷纷表示,不仅要对这些犯罪分子判刑,还要让他们真正远离小朋友。 

  事实上,在《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之后,就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有了这条规定,对那些利用职业便利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不仅会建议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更会根据这条规定建议人民法院禁止他们从事相关职业。 

  可是对那些《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之前已经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或者不符合这条规定但也有性侵未成人前科的人,花都区检察院会怎么做呢?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打造了一套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这套系统涵盖了本区过去三年已判决的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资料,只要一按鼠标就能回答涉未成年人岗位的用人部门这些人可不可以从事容易与未成年人接触的工作。

系统演示 

  接下来,花都检察还将推动与教育、人社、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严格涉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程序,将这些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或不适宜在未成年人聚集区域工作的人“挡在墙外”。

  当然,花都检察的这套系统可不止这一个功能,未来他们会不断进行案件和模块更新,通过不同类别的数据对已决案件的进行分析、研判,帮助检察人员找出涉未成年人行业中的制度缺失,进而帮助主管部门加大整改力度,防范犯罪发生;更能让检察官了解这类案件的常用手段、行为方式和产生后果等规律,从而能够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长提供如何性侵、发现性侵、应对性侵的法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