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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博检再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称号
时间:2017-10-25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扎实推进举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评比,近日,高检院作出《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该院被连续第三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该院举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控申检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为抓手,不断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排查和调处,“信访积案化解年”等专项活动,加强办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以及队伍自身建设。

  该院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做到文明接访,礼貌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有力推动了该院举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该院在连续二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接待场所软硬件建设,扎实做好举报控申检察工作,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该院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信访硬件和管理完善,队伍思想稳定,工作业务走在全市前列。

  今后,该院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振奋精神,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争取下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