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其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韦某犯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10月,卖淫女徐某在住处被人杀死,歹徒持锐器捅刺其颈部等部位,致其当场死亡,歹徒逃离现场。公安人员在案发现场提取血潜指印和赤足血足迹各一枚,但始终没能抓获歹徒。2015年11月,公安机关通过指纹比对,发现韦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迅速将其抓获归案。
该案案发至今时隔十余年,受当年侦查技术所限,案件证据薄弱,韦某归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中山市检察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审查案件,办案人员多次与技术人员探讨被害人致命伤的形成特点、血潜指印的形成机理等疑难问题,与公安机关研讨案情并引导侦查取证,前往案发现场查看,细致梳理客观证据,并依法申请公安人员出庭作证。
庭审中,在“零口供”的不利条件下,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进行讯问、质证和论辩,并与公安技术人员一起进行血潜指印形成机理的现场实验演示,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