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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会区院以检察室职能对接机制实现民行检察工作“四转变”
时间:201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江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与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职能对接意见》(下称《对接意见》)于2012年9月实施以来,新会区院积极落实职能对接机制,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派驻镇(街)检察室配合开展各项民行业务,有效解决制约民行工作发展的现实难题,实现民行工作人力资源更足、线索渠道更宽、业务开展更全以及工作效果更好四大转变。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91件,同比上升14倍,行政检察试点监督案件21件、督促起诉案件91件、支持起诉案件53件(去年该三类案件总数为1)。主要做法是:

  一、由“单兵独将”变“联动团队”,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为解决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民行部门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的问题,该院以职能对接机制的落实为契机,将派驻检察室干警纳入民行业务联动团队,为民行工作的及时、高效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组织保障。一是制定具有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指引的《协办函》文书样式,通过规范化协办程序,使派驻检察室按时按要求派员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和解、送达、息诉等民行业务活动。二是创新和细化工作联动制度,如与派驻检察室共同办理督促起诉、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内容、流程和联动分工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民行骨干在联动开展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使派驻检察室干警快速熟悉民行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掌握民行业务技能,有效充实线索发掘、文书送达、释法说理等需要深入基层的民行工作力量。

  二、由“坐等上门”变“主动下乡”,有效拓宽线索渠道

  职能对接机制落实后,该院利用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的工作优势,将派驻检察室变成民行案件线索来源的重要基地,一改以往坐等群众上门信访、线索渠道狭窄、案源单一的被动形势。《对接意见》施行以来,该院派驻检察室通过定期走访基层党委政府、村委会、村民群众等方式,共发现并移送了民事申诉案件线索196件,占民行申诉案件线索总数的近80%;该院受理的66宗支持起诉案件、98宗督促起诉案件、2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均由检察室发现。

  三、由“民强行弱”变“民行并重”,促进业务均衡发展

  该院以职能对接机制、“两法”衔接机制以及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为结合点,通过派驻检察室下乡走访、接访群众发现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结合调查取证,对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形进行有效监督。《对接意见》实施以来,共由派驻检察室发现、移送并协助办理行政检察试点监督案件21件,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19份,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如该院古井检察室去年9月在走访中,发现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古井慈溪村“鲫鱼堂”一批林地及耕地被非法改变用途一案中,并未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有关违法用地行为,遂将该局涉嫌行政不作为的线索移送民行部门。经审查,该院向该局发送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该局收悉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据此立案侦查。

  四、由“简单借力”变“全程结合”,切实增强工作效果

  该院大胆冲破以往民行部门单纯借助派驻检察室力量办理阶段性、一般性业务的惯性思维,推动职能对接工作实现从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到监督结果跟进的全程结合模式,并按季度召开工作情况分析会,就职能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方向进行商讨,切实提升工作配合度。《对接意见》实施以来,该院派驻检察室对向民行部门移送的各类案件线索均实现了全程跟进,共监督63件民事申诉案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协助民行部门成功促成当事人和解5件,息诉65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3份,全部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另外还有91份督促起诉建议和53份支持起诉意见获法院裁判支持,实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供稿:省院民行处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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