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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执行监督职责 力助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
时间:2013-10-18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日,郁南县院成功办结了一起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致多人申诉的执行监督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帮助39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向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郁南县检察院表达谢意,受助农民工还特意为该院送上了一幅“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锦旗。

  20134月,市院朱沛东副检察长率队到郁南调研工作,在郁南县院派驻连滩镇检察室调研基层民行检察部门与派驻镇(街)检察室的工作对接情况时,朱沛东副检察长留意到了该起案件的申诉信息,随即指示郁南县院要重视此案的办理。20135月,郁南县院民行科对该案依法受理立案,并积极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郁南县院民行科经调查查明:20126月,郁南县连滩镇某鞋厂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经营者李某在尚未支付肖某某等39名工人7万多元工资的情况下逃匿。郁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终局裁决,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39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7万多元。20129月,肖某等39名工人向郁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对该案依法立案后,虽采取了查封李某原有工厂陈旧设备等执行措施,但没有进一步积极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并有消极执行的情况,导致该案拖至20135月尚未执行到位,且没有及时与申诉人沟通。肖某等39名工人亦多次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处理欠薪问题,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为此,部分工人情绪过激,并扬言要在媒体曝光、上访等,给当地政府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该案关乎民生和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关乎地方社会的和谐稳定,郁南县院民行科高度重视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应对措施:一是鉴于被执行人李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肖某某等39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已涉嫌构成犯罪。民行科办案人员在向院领导汇报后,以检察建议形式向公安机关建议对李某的涉嫌犯罪问题予以立案查办。郁南县院公安局对该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经调查后依法对李某的涉嫌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办。二是主动与法院执行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商讨为肖某等39名工人的工资问题采取积极到位的执行方案。三是主动做好39名工人的沟通及安抚工作,为其解释法院执行的相关程序,劝其理解和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此基础上,郁南县院的办案人员会同法院、公安机关积极协调、敦促李某到案并付清拖欠的工人的劳动报酬。最后,在郁南县院民行科办案人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肖某等39名工人于201375日拿到了自己劳动所得的“血汗钱”。该案的成功办结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农民工讨薪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成功办理该起执行监督案件得到主要启示有:一是在开展执行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民行办案人员要善于巧妙运用办案策略,大胆创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如郁南县院的办案人员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在经调查掌握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发检察建议,并积极协调好与公安及法院的工作关系,从而为案件的顺利办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中要注意加强检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建和谐环境。郁南县院民行科一直注意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工作,并通过会议、座谈以及个案讨论等方式,与当地法院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应对和化解“执行难”等工作难题。三是在民行检察的办案工作中,要注意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力争实现诉讼监督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的成功办结,及时化解了群体性纠纷,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供稿:省院民行处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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