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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波索赔十年未果,检察监督一朝解决
时间:2013-10-18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惨遭断腿之痛、丧失劳动能力、被妻子抛弃、赔偿无着落、生活极度困难……,心力交瘁的朱某十年来来回奔波求助却收效甚微。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使案件迎来了转机,朱某终于在42日拿到了7.5万元赔偿款。201342日,朱某将一面写有“奔波索赔十年未果,检察监督一朝解决”的锦旗送到了从化市检察院,感谢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他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1995820,钟某及其他同案人,持猎枪向朱某双腿连开数枪,导致朱某重伤,后钟某等人被提起公诉、朱某附带提起民事诉讼。20003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其中钟某应一次性赔偿朱某人民币14200元,并连带清偿其他共同致害人应承担的份额人民币127800元。该判决生效后,钟某等人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朱某于20022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42日将该案委托至从化市人民法院执行,由于当时钟某没有履行能力等原因,该案的执行一拖就是10年。

  10年来,朱某频繁奔波于湖南汝城与广州之间进行信访申诉未果。2012年底,朱某偶然间看到了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相关宣传后,向从化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从化检察院民行科受理该案后,多次与法院执行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法院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钟某财产进行了查询,仍然没有发现钟某名下有可执行财产。我院民行科多次敦促钟某履行赔偿义务以及不履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检法两家的努力,钟某提出设法筹钱,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钟某的妻子当场将7.5万元赔偿金交到了朱某的手中。这起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在从化检察院民行科的监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供稿:省院民行处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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