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兴调研之风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研究基地在理论探索、实践引导方面的影响力,以高质量理论研究促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检察人员发出2024年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启事,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立足广东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全国检察系统工作人员,鼓励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人员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申报立项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
2.已承担各类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
3.暂不接受检察系统外人员单独申报课题。
三、申报要求
1.在职检察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独立申报课题,也可以联合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联合组成课题组共同申报,申报人无职务职级限制。
2.鼓励检察人员与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联合组建课题组申报课题,课题组成员中至少须有一名在职检察人员,不要求检察人员必须担任课题负责人。
3.课题申报人须具有法律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
四、选题范围
各申报组织或个人可针对民事检察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自选课题,也可以参考以下选题:
1.民事检察性质与定位问题研究
2.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问题研究
3.民事支持起诉问题研究
4.涉港澳民事检察监督研究
5.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检察监督研究
6.民事强制执行检察监督研究
7.民事检察调查权问题研究
8.虚假仲裁检察监督研究
9.民事检察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
10.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研究
11.民事审判程序违法问题研究
12.民事检察听证问题研究
13.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
14.民事检察和解问题研究
15.民事检察大数据构建与应用问题研究
16.刑民交叉问题检察监督研究
五、申报课题成果运用
研究基地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考核验收,评选出年度优秀课题成果并通报表扬。对验收合格的课题成果,以研究基地名义推荐发表,适时结集出版。优先邀请课题申报人参加研究基地各项研讨活动,适时组织优秀课题成果申报人外出学习交流。逐步建立课题成果研究经费保障制度,对课题研究及优秀课题成果转化应用提供经费支持。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组织或个人须填写《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书面版一式两份,于2024年4月26日前邮寄至中山市院联系人收,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工作网邮箱。
联系人:吴雷;联系电话:0760-88883729、18570745924;
工作网邮箱:wulei@zs.gd.jcy;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3号楼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