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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广电系统腐败系列案
作者:  时间:2008-12-24  新闻来源:广东检察  【字号: | |
     方伟刚,男,原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曾任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因犯受贿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02年至2007年期间,方伟刚利用其担任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广电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经济运行环节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和供货商的贿赂款共66.2万元,共同贪污50.8万元,其中个人分得9万元;私分广告费110多万元,其中个人分得1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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