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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坚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33463人,提起公诉149143人,同比分别上升8.06%和13.85%。

  ——坚持主动出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681人、渎职侵权犯罪762人,同比分别上升14.23%和4.96%,其中厅级以上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24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3亿元。

  ——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提升监督效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15件、撤案147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68件,不批捕16256人,不起诉27301人,追加逮捕2231人,追加起诉2068人,对394件刑事裁判和305件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57件。

  ——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和动力,检务公开、法律监督机制创新、司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积极参加平安广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创建平安广东和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的部署,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创建平安工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36333人,起诉37383人,其中批捕“陆丰12·29雷霆扫毒”专项行动中毒品犯罪122人,起诉116人。严惩“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批捕179人,起诉130人。广州、深圳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提高效率与强化监督、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2470件,促成272件民事申诉案件达成和解。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平台,完善下访、检察长接访等机制,推行远程视频接访,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各级检察院领导走访群众近13000人次,全省有44个检察院信访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立足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实行案件专人办理,从严掌握逮捕条件,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决定不批捕1445人、不起诉349人。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049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460份,其中省检察院提出的打击“医闹”犯罪、完善消防领域执法权责等21条建议被省有关部门采纳。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深化预防工作,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和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8件,同比上升19.08%。着力查办“小官巨贪”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处镇街、农村基层干部631人,查处广州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涉嫌侵吞征地拆迁款5391万元案。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618人、司法人员320人。省检察院加强对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并直接立案侦查36人,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等厅级以上干部18人。

  突出加强查处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在严肃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处行贿犯罪757人,同比上升26.8%。推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招投标、公共资源出让的必经程序,接受查询19.3万余次。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国际协作,追捕、劝返在逃人员77人,其中潜逃境外人员9人,将潜逃加拿大10年的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关玉泉劝返回国投案。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防范措施,构建防逃长效机制。

  更加重视侦查工作中的人权保障。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坚决防止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行为。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听取辩护律师意见13729人次。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开展案例分析875个、预防调查1381件,撰写预防报告327份,对港珠澳大桥等680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开展村、社“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建立119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本实现全省覆盖。

  三、坚持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发展、保障民生民利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促改革发展、促民生改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针对性做好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等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反走私、反假币、反洗钱等专项治理,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083人,起诉12494人。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惠农资金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2145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有关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580件649人,公安机关立案294人。依法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36人。制定实施《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意见》,深入开展检察官“五进”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664场次,选派120多名优秀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168个派驻镇街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的监督,开展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对生态环境负有保护职责的林业、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职务犯罪644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93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5件170人,公安机关立案123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成功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对破坏环境的侵权人提起公益诉讼,对环境侵权行为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提出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促进生态环境治理。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期待,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质量关。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现全省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全覆盖开通运行,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建议移送涉嫌犯罪443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办理刑事二审案件4186件6730人,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76件476人,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67件次。省检察院对全国最大基金“老鼠仓”犯罪马乐案提请抗诉获高检院支持,对徐辉强奸杀人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意见,获法院采纳,最终改判无罪。努力构建立体化案件质量监控体系,继续推广侦查监督工作平台、刑事执法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捕后撤案、不起诉等典型案件逐案分析,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为重点,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138名罪犯,其中职务犯罪126人,包括厅级12人、处级26人,立案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18人。依法监督纠正张海违法减刑案,引起高检院重视,部署在全国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察。落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1603件,纠正各类违法和不当情况477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60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等监督针对怠于执行、执行违法等问题,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执行检察建议640件。加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纠正审判人员不依法受理等程序违法案件221件。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监督此类案件265件。以山林确权、劳动社保、征地补偿等行政诉讼案件为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结申请监督案件404件。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539份。

  五、深化检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制定《全面加强阳光检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加大对办案信息和结果公开力度。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控告申诉举报服务三大平台,发布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案件程序性信息54898条,公开法律文书11142份,两项数据位居全国检察机关首位。建成集检务宣传、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检务公开大厅146个。省检察院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检察官方微博,粉丝过200万,获评“全国十大检察微博”。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办案管理机制。高检院在我省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推广广东经验。

  积极稳妥抓好检察体制改革试点。2014年,中央把我省列为先行探索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省。省检察院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试点方案,细化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等24项实施细则。试点总体实施方案获批后,省检察院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深圳市检察机关全面铺开试点,佛山、汕头、茂名三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其中,佛山市检察院、顺德区检察院分别选任41名、48名主任检察官,赋予相应案件决定权,对作出决定案件承担全部责任,体现了办案组织专业化职业化的价值取向。通过落实四项改革,构建科学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促进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机制。受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31316件,及时依法分类审查和归类流转,导入法律程序办理11581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312件,支付赔偿金1358万元,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10万元。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端正司法理念,弘扬法治文化。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汕头市澄海区检察院等2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涌现出2014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王雄飞等一批先进典型。

  突出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省检察院和广州、深圳市检察机关等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继续巩固活动成果,着力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第二批活动单位重点围绕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纪律松散等8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中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以需求为导向,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7名检察官荣获全国侦查监督、民行检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荣誉,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搭建 “青年检察官岗位实务培训”、“教育培训基层行”等平台,研发应用检察教育网络培训系统,培训检察人员89765人次,评选20门精品课程,有4门获评全国精品。制定《2014—2018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实施意见》,推进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推动基层检察院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加大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力度,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省检察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领导干部和司法办案为重点,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制定实施强化对各级检察长监督的8项配套制度,组织4个市级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述职述廉。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重点,对10个市级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加大检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力度,及时纠正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4人。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建立检察院领导直接联系人大代表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潮州、湛江等代表团到省检察院实地视察,主动听取意见建议。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逐项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10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办案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对277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特别是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仍需加大。二是检察体制改革措施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配套方案需进一步细化完善,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大力加强,统筹推进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攻坚克难。三是有的检察人员司法能力不足,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案多人少、人才流失和检察官断档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司法规范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等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

  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着力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坚决查办和预防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国有资源监管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

  第二,着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继续部署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司法办案,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第三,着力推进法治广东建设。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依法治省全局,参与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推进对侦查强制措施和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督促纠正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建设。

  第四,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和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深化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第五,着力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严格司法。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加大办案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度,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坚持从严治检,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