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法律文书>>民事行政检察>>终结审查决定书
终止审查决定书(粤检行终查字〔2014〕1号)
时间:2014-07-1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终止审查决定书

粤检行终查字〔20141

 

本院在办理李九不服撤销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诉案一案中,经审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穗检行不立字(20132号不立案决定书正确,予以维持。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则》的规定,决定终止审查。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