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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审查决定书(粤检民终查〔2013〕163号)
时间:2013-12-31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大 | 中 | 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终止审查决定书

  粤检民终查〔2013〕163号

  刘文凯因与关海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民一提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一案,向我院提出申诉。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诉人刘文凯于2013年11月7日向我院提出撤回申请抗诉申诉书,我院决定终止审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