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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85.39%的审结率是怎么实现的
时间:2020-09-22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9月18日检察日报01版

  记者日前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统计,今年1月至8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11617人,同期积存31005人,办结121783人,审结率85.39%,居全国前列。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审结率,即某一段时间内检察机关办结案件与同期受理案件和积存案件之和的比率。审结率越高,说明检察机关办案效率越高,在检察环节滞留的案件越少。今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贯彻最高检优化“案-件比”的工作要求,加强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完善专业化、集约化、智慧化办案模式,着力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促进案件审结率大幅提高,实现办案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以优化“案-件比”为导向提高审结率 

  “审结率与‘案-件比’密切相关,提高审结率是优化‘案-件比’的必然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优化‘案-件比’的过程就是提高审结率的过程。”广东省检察院负责优化“案-件比”专项工作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比”这个概念刚开始提出时,办案一线的检察官大多不理解、不熟悉,但现在“案-件比”已经成了检察官耳熟能详的概念,优化“案-件比”的思维已经深入人心,大家收到案件时都会从优化“案-件比”的角度出发,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办案过程中尽量不延期、不退查,确保案件尽快办结,促进了审结率的大幅提升。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是刑事案件大省,刑事案件约占全国的九分之一。有效优化刑事检察“案-件比”,提高刑事案件审结率,可以减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诉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该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优化刑事检察“案-件比”,今年1月至8月,全省刑事检察“案-件比”中的“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9.59%,与此同时,案件审结率较去年同期提升7.96个百分点。

  案件快速审结的基本前提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就需要把事实和证据问题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针对这一问题,广东检察机关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衔接,提升引导侦查和补充侦查质量,为案件快速审结打好基础。广东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印发了《关于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侦查工作的操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强化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检察官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案发初期研判阶段介入,引导侦查方向,并及时有效固定证据,为审查起诉阶段快速办结打好基础。

  审查起诉的延期和退查多是导致案件审结率不高的关键原因。在该省检察院指导督促下,全省检察机关在重点环节发力,针对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多,导致“案-件比”高和审结率低的问题,强调自行补充侦查的运用,加强对延期、退查的审批把关,明确二次退查由分管副检察长把关审批,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减少一次退查、尽量不用二次退查。对确需退查的案件,强化退回补充侦查文书的说理和跟踪,促进提高补充侦查质量。

  广东省检察院两次专门下发通知,细化提高审结率、优化“案-件比”具体措施。各市分院也根据本地实际,对优化“案-件比”的措施予以科学指引和细化。如台山市检察院制定《刑事检察部门“案-件比”工作实施办法》,对延期、退查等“件数”容易增加的诉讼环节,进一步明确办案规范和要求。同时,制定“案-件比”情况通报制度,省院每月对各市分院“案-件比”情况进行通报,市分院每周对基层院“案-件比”情况进行通报,部分基层院对各刑检部门和办案组“案-件比”情况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抓手提升审结率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克服案件量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的困难,通过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积极依法适用速裁及简易程序,促进案件审结率提升。今年1月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同比提升近5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案件审结率也得到了较大提升。

  在广东省检察院的指导推进下,全省检察机关实行集中告知、集中提讯、集中具结的集约化办案模式,做到以少量人力物力办理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同时,积极依法适用速裁及简易程序,简化案件的文书制作和内部工作流程,推动检察环节办案流程更加紧密、高效。

  同时,推行专业化办案组织,科学调配办案力量,推行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如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设置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办理轻微刑事案件,5名检察官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316件1465人,分别占该院全部刑事案件的88.7%、79.0%。

  今年6月,施某兵等5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案56名被告人中有53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近95%。

  “本案属于涉黑恶案件,涉及被告人多、罪名多、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大大降低了案件办理难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该案在2018年底移送海珠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只有20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海珠区检察院办案组认真分析和判断全案犯罪态势变化,探索全面推动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依法向被告人告知涉嫌的罪名和案件事实,加强政策和程序宣讲,促使被告人正确理解自己所涉嫌犯罪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最终,该案从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期间,先后又有3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绝大多数被告人认罪认罚,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提高,庭审时间也从预计的10天减少到5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推动涉疫情案、涉黑恶案快速办理为重点提升审结率 

  今年2月,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黄某诈骗案。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谎称可以代购口罩,通过微信联系并骗取被害人廖某等人3万多元。

  黄某被刑事拘留后,今年2月2日,该院提前介入该案,2月4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10日受理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并在当日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前往看守所提审了黄某,于2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实现案件快速办理。

  广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并非特例,疫情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切实落实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加大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力度,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为检察环节案件快速审结打好基础。同时,实行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捕快诉工作机制,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优先办理,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如中山市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针对6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迅速部署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工作,涉疫犯罪案件平均审查逮捕用时2.75天,审查起诉用时平均4.88天。

  检察机关结合特殊时期办案情况,依托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今年2月,广东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充分运用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等方式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全省视频开庭或提审案件数超过提审或开庭案件的50%以上,推动涉疫情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的快速办结。

  此外,为打造涉黑案件提速强力“引擎”,广东省检察院建立“周清月结”制度,对在办案件逐一列出台账,逐个督促所在地市,实行未结案件“每周一报、每周一督、每月清结”。该制度运行后,各地办案进度明显加快,全省检察机关四个月内清结案件483件,总量居全国前列,目前检察环节未结的涉黑恶案件仅占案件总数的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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