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传达学习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主持,中心组成员参加,政治部副主任、各党支部书记列席。
冯键就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党建思想是坚持“两个结合”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建篇,对强党强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要按照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和中央《通知》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结合实际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好做好广东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
二是要以高度思想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入领会“十四个坚持”阐明的党的建设的最高原则、战略方针、价值追求、工作布局、方法路径,深刻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高度历史主动、鲜明问题导向、强烈使命担当、深厚为民情怀、科学思想方法,自觉从中体悟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进一步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矢志不渝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准确把握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实践要求,自觉将其作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总钥匙”,经常对标对表,狠抓落实落地,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质效,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广东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是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心用情抓好学习宣传培训,把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充分运用“三带一体”学习机制,通过党组“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分层级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党建思想谋划和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坚定自觉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认真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