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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访谈】林贻影:敢为人先,谱写新时代广东检察新篇章
时间:2019-01-06  作者:孙丽 韦磊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原标题)
  敢为人先,谱写新时代广东检察新篇章
  ——专访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 

近日,林贻影(右二)参观广东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历程展。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广东历来敢为人先、敢于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走在前列。

  2018年1月,林贻影从福建来到广东省检察院工作,第一感觉就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着力为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记者:林检您好,感谢您接受此次采访。您自2018年初到广东任职已有一年时间,能谈一谈您对广东有哪些特别的感受吗?
  林贻影: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了广东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工作要求。金秋十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广东视察,强调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并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
  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省院检察长,有幸当面聆听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感到非常激动、振奋。总书记给予广东很多肯定、鼓励和期望,体现了对广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广东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爱,使我们备受鼓舞、倍感温暖,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我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但同时也有信心在最高检和省委的领导下,和大家一起尽心尽力抓好工作,服务保障好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广东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继承发扬敢为人先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您刚才提到,检察机关要着力为服务大局提供司法保障,能否谈一下在具体的工作上有哪些举措和做法呢?
  林贻影: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外贸大省,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比重大。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支撑了广东经济的“半壁江山”,推动了广东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最高检和省委领导下,着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尤其是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下大力气。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多办案、办好案为抓手,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产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制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维护涉案民营企业和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严厉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向社会公开发布广东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彰显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我们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指导大湾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依法打击破坏粤港澳交通互通、通关便利化、产业合作的犯罪行为。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活动,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同时,我们围绕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积极投身平安广东建设。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参与利益群体疏导稳控,在检察工作环节化解社会矛盾,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当前,全省检察机关正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既打击涉黑恶犯罪,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工作中,我们注重严厉打击和办案质量并重,实事求是、依法严惩,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低,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未来开拓创新的发力点在哪里
  记者:2018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如您所说,过去40年的风雨历程,广东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发展,锐意进取,收获了很多先进经验和工作成绩。那么,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您觉得广东检察工作未来开拓创新的发力点在哪里?
  林贻影:过去的40年,广东检察机关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和神圣而艰巨的任务,在继承创新中发展,可以说,走出了一条艰苦创业的奋斗征途。这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检察院历届党组打下的坚实基础,也离不开广东全体检察干警的智慧和汗水。
  40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敢于创新实践,很多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首开先河,如成立全国检察机关首个反贪局,率先推行阳光检务,建立案件管理机制,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改革等。这些机制建设和工作举措紧随时代发展进步,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有些举措推广到全国检察机关。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广东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以更强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总要求,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强化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
  记者:如何强化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广东检察机关有哪些具体做法?
  林贻影:首先,依法精准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近年来,广东每年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平安广东建设一刻也不能松懈。全省检察机关将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更大投入、更精准措施,积极投入平安广东建设。按照最高检的部署,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效提升。
  其次,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在确保精准的前提下,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特别是选择一些典型案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第三,加大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广东共有监管场所159个(含监狱31个、看守所128个),在押人员数量很大,维护监管安全稳定工作压力大。我们将继续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工作,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新修订的检察院组织法确认了巡回检察制度,检察院可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巡回检察,接下来我们将明确巡回检察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下大决心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执行《通知》,围绕推动粤北环形生态屏障、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体系持续优化的部署要求,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疫苗生产销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联动各部门共同发力,继续擦亮公益诉讼品牌,为美丽广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时代广东检察工作的接力棒传到了我们手上,我们将继承和发扬好的传统,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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