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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贻影: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
时间:2018-12-13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12月12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家们的司法需求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企业家们畅所欲言,结合各自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法治环境,并就检察机关如何提供司法保障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表示,近年来省市两级检察机关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了很多制度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这次座谈会召开得非常及时,希望两级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家能够更好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

  林贻影认真听取了企业家的发言,就有关问题和大家进行了交流。林贻影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维护涉案民营企业和人员的合法财产权益。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增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

  林贻影强调,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要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民营企业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要依法妥善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行为以及用款还款中发生的纠纷,检察机关要慎用刑事手段解决。要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广东新闻联播视频链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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