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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时间:2018-01-3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南方日报记者专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记者:郑检您好,您能介绍一下过去五年广东检察机关取得的主要成绩吗?

  郑红:过去五年,是广东检察机关锐意改革、砥砺奋进、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当好全国检察机关排头兵为奋斗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严加强队伍管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650253人,提起公诉756514人,同比分别上升10.7%和20.3%;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9588人,起诉11727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如社会广泛关注的 “问题疫苗”案发生后,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批捕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嫌疑人19人,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挂牌督办案件”。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先后制定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5条意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广东自贸区建设“22条意见”等,加大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五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5915人,同比上升41.55%,其中查处厅级以上干部234人、县处级干部1398人,挽回经济损失35.2亿元。对外逃腐败分子虽远必惩,让其难逃法网。共从境外追回外逃人员4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4人,是全国检察机关追回“百名红通”最多的省。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衷心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改革,全力配合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干警转隶工作。

  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322件,追加逮捕8495人,追加起诉8913人。重点监督纠正社会关注的司法不公问题,提出刑事抗诉1851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731件。维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公平正义,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万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184件,办案机关采纳11585件,采纳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坚决纠正冤错案件,坚持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省检察院对判处死缓的徐辉强奸杀人案提出再审意见并持续监督,最终获改判无罪;对判处缓刑的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犯罪马乐案提请抗诉,获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两件案件均被最高检评为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同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规范强公信,抓监督严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改革初见成效、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

  记者:经过司法体制改革,广东检察机关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郑红:作为中央确定的首批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广东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坚强领导、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攻坚克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省检察院先后出台53份文件,构建制度框架体系。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严格考试考核遴选5718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面实施“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组建4295个办案组织,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入额领导干部办理案件151884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建立检察官员额退出、绩效考核等监督体系。开展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本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检察权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改革后,全省检察机关人员结构更加优化,各类人员比例趋于合理,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得到增强,一些试点检察院之前处于非主要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被吸纳到一线办案岗位。“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有权必有责成为常态。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如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推行扁平化管理,简化文书审批层级,缩短办案周期,其中审查逮捕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0.2天,审查起诉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11天。其他地区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时间也都明显缩短。

  同时,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护航美丽广东建设。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32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6023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面积145万平方米,督促整治污染企业407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2亿元。

  记者:您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10年多,您初任检察长的心境是怎样的?10年里,您对广东检察工作有什么深切的体会?您对广东检察有什么新期待?

  郑红:在检察院工作的这十年,是我人生中难忘的一段岁月,也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财富。十年前,我来到省检察院任职之初,按照创新促发展、阳光赢公信的工作思路,努力找准全面深入履行检察职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福祉的结合点。这些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深深感受到,这十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检察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广东检察工作和全国一样,各项检察工作蓬勃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五年来,广东检察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意志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充分实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锐意改革创新,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广东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新时代广东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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