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广东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侦查监督工作
今天是:
News GDPP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焦点新闻
广东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侦查监督工作
时间:2017-06-01  作者:韦磊 王磊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作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专题报告。

  报告指出2013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385268件541837人,办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同时,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等创新举措被最高检为“广东经验”在全国推广。

  办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

  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85268件541837人,不批准逮捕106767人,办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惩治经济犯罪,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3年以来批捕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0086人,有5宗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批捕“e租宝”、“千木灵芝”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3408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频发、群众利益严重受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批捕电信诈骗犯罪4832人,派员跨国提前介入并批捕在亚美尼亚实施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129名犯罪嫌疑人,形成震慑效应。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刑事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严打击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制售假药、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7007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388人,依法办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毒花甲”案、林光重大污染环境案等。中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批捕海上倾倒垃圾案,有力震慑和打击了此类破坏生态环境的恶性犯罪。同时对职务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共批捕5691人,其中省部级和厅级干部173人。

  强化“两项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报告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两项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监督实效。2013年以来,监督立案率约69%,监督撤案纠正率超过95%,监督违法纠正率超过92%,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首先强化立案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立案3602件,监督撤案4832件。对重大案件实行省级主导、三级联动,成功监督了肇庆西江大桥交通肇事案等一批案件。

    二是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移送案件数居全国前列,办理的非法经营疫苗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挂牌督办案件”。

    三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45件次,纠正漏捕6433人,发出检察建议5021次,办理的周平辉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出台全国首个非法证据排除操作指引,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共要求侦查机关对瑕疵证据补正或解释1526件次,提出纠正意见48人次,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捕174人,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多宗案件不捕后还引导侦查机关查获了真凶。同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律师权益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推进侦查监督信息化现代化

  报告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探索创新,推进侦查监督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研发全国首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将监督事项细分为25类111项,涵盖侦查办案全过程,目前已在7442件呈捕案件中发现9391项侦查违法行为。同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建立衔接机制,定期通报监督数据,公安机关将此作为内部考核的重要参考。最高检将此概括为“广东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公检法及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有力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目前全省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建立,接入3123家行政执法成员单位,接入率超过90%。全省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44件124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883件1074人。珠海市人大通过全国首部“两法衔接”地方性法规。

  报告同时提到当前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广东省以占全国二十分之一的人力办理了全国七分之一以上的审查逮捕案件;又如尚未建立统一的司法机关协同办案平台,刑事案件信息共享不到位等。报告同时提出希望省人大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范围、途径、形式、程序、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等建议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6号 邮编:510623
技术支持: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