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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广东检察机关这7个集体10名个人获最高检表彰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11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有7个集体和1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其中,潮州市潮安区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广州市院民行处检察官张宇筠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深圳市院案管处副处长方旭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荣誉称号;省院公诉三处、珠海市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梅州五华县院、汕尾市院公诉科、江门台山市院和佛山南海区院等6个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肇庆市院民行科科长唐祝亮,汕头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列坤,韶关市院刑事执行科科长梁计柱,东莞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惠文,清远清新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德波,揭阳普宁市院公诉科检察官吴桂武,云浮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石辉等8名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

  28日,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接见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对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提出要求:

 

  一要讲政治、筑信念,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楷模。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全检察事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阔步前进。

  二要顾大局、重民心,做践行宗旨、服务人民的榜样。努力为广东改革发展提供更多适应新时代需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要谋发展、善作为,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表率。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找准突破口、切入点,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全面发展,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要重自强、提素质,做勤勉务实、争创一流的典范。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作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努力书写新时代广东检察工作优异答卷。

 

光荣榜

广东检察获奖单位及个人风采

 

全国模范检察院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模范检察官

张宇筠(女)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

 

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方 旭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副处长

 

集体一等功

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

 

集体一等功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集体一等功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

 

集体一等功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集体一等功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集体一等功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个人一等功

李粤贵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个人一等功

唐祝亮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个人一等功

林列坤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个人一等功

梁计柱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

 

个人一等功

张惠文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个人一等功

曾德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个人一等功

吴桂武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个人一等功

曾石辉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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