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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个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挂牌成立
时间:2018-04-02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广东省首个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挂牌成立

政法委书记和检察长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

  3月28日,惠州市龙门县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记者了解到,这是广东省首个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

  据龙门县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共同担任,县检察院抽调具有丰富调查取证、行政检察、民事审判、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经验的干警组建,具体负责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支持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龙门县委、县政府还印发了《龙门县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明确了行政检察监督在县委领导下正式纳入依法治县整体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做好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近年来龙门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下开展了多项机制探索。如从2013年起,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2014年以来,积极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主要监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相对人利益遭受侵害且无其他有效救济途径的情形等。为进一步加大该项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作为惠州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首家试点单位,该院积极依靠县委和人大支持,专门成立该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更好地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思忠表示,龙门县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全市行政检察监督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法治惠州建设探索了新路径。全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牢牢把握好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定位和原则,以公益诉讼工作为核心,坚持诉讼监督和违法行为监督双轮驱动,探索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工作,构建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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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支持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涉及行政行为的违法判决、裁定或执行案件,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对其他行政机关或有关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其依法履职的,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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