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广东最后一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未交付执行罪犯被成功收监执行
今天是:
News GDPP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检察要闻
广东最后一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未交付执行罪犯被成功收监执行
时间:2018-01-09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广东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活动中共核查出此类罪犯532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做好此类罪犯的追逃收监工作,确保此类罪犯“一个不漏”、“应收尽收”。

  近日,在相关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东最后一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被成功收监执行,续写了专项活动执行监督工作新成效。

  罪犯吴某某,因涉嫌出售假币罪于2010年5月4日被羁押,2013年3月25日因鼻咽癌复发、放射性脑病等疾病被汕头市中级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3年7月16日汕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某犯伪造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11月14日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15年5月21日对该犯进行收监执行时,发现罪犯吴某某已经逃匿,未依法执行刑罚。为尽快将罪犯吴某某收监执行刑罚,广东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专门下发《督办通知》,将该案定为广东省检察院重点挂名督办案件,并多次派工作组赴汕头地区进行实地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汕头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及时就该案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并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吴某某收监执行刑罚案件的追逃抓捕工作。与此同时,汕头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加大追捕力度。在省、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持续、深入监督下,2017年12月6日在逃罪犯吴某某终于被抓捕归案,并于12月14日投送河源监狱执行刑罚。至此,逍遥法外四年的无期徒刑罪犯被成功收监执行,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此外,广东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督办的冯某某(十年有期徒刑)收监执行刑罚案,在湛江市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下,也于同期被收监执行刑罚。

  截止目前,全省532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除查明死亡23人外,已清理纠正收监执行罪犯410人,尚未清理纠正收监执行罪犯99人已启动上网追逃程序,专项活动又取得了新的成效。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6号 邮编:510623
技术支持: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