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近期,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海山义勇军抗日指挥部旧址存在多处损坏的公益诉讼线索,遂立即决定立案调查。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现场勘查等方式,查明该旧址存在木梁老化松动、廊下石柱倾斜、屋顶倾斜、部分瓦片碎裂脱落等问题,具有文物损毁灭失风险。

由于该旧址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归属模糊,修缮责任难以落实,在充分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饶平县检察院依法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修缮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迅速落实检察建议,立即组织力量,科学合理制定修缮方案,争取修缮资金。
为提升案件监督质效,饶平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具有文物保护领域专业知识的人员,实地查看抗日指挥部旧址损坏情况,并召开听证会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方案进行公开听证,推动整改方案落实,同时,推动抗日指挥部旧址进行广东省革命遗址申报工作。


接下来,饶平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抗日指挥部旧址得到妥善修缮和保护,为守护抗日革命遗址、弘扬伟大抗战精神贡献检察力量。
海山义勇军抗日指挥部旧址

1938年6月,侵华日寇侵占与海山岛隔海相望的南澳,为打击日寇的嚣张气焰,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直接推动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义勇军在“刘氏家庙”(今海山义勇军抗日指挥部旧址)设立指挥中心,渡海作战,克复了南澳县城——隆澳,沦陷了 20 多天的南澳岛又回到南澳军民手中,狠狠打击了日寇的嚣张气焰。
南澳抗战开创了广东抗日收复失地的先声,体现了中华民族不可侮的气节,树立了军民合作抵抗外寇的范例,推迟了日寇侵犯潮汕地区乃至整个广东的计划。当时,《新华日报》自一九三八年七月二日至八月二十一日转载中央社有关南澳抗战的电讯稿及报道达二十九条。《大公报》、香港及东南亚华侨报纸都连续报道这场浴血战斗。其中《大公报》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发表社论《南澳抗战精神》中指出:南澳这种抗战的精神是我们全国抗战的楷模。刘氏家庙作为海山义勇军抗日指挥部旧址,见证了这段光辉的抗战历史,具有重要的革命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