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实践,近日,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携手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汕尾市海警局城区工作站及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海警码头举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见证下,工作人员有序地将一尾尾鲜活的鱼苗放入水中。本次共投放123.5万尾鱼苗,其购置资金来源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涉案当事人赔偿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实现了“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治理目标。

接下来,城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新方式新方法,凝聚“检察+行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合力,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为该区生态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