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检察机关以海洋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实效,为推进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2024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向非法捕捞者追偿生态资源损失约130万元。
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筑牢海洋生态法治屏障
广东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汕头市南澳县境内,是粤东唯一海洋生态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国际重要湿地。近日,在汕头市检察院等多部门见证下,南澳县检察院与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澳县法院共同签署“海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三方协议,并设立海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工作站。

根据“海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三方将共同成立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培训交流、联合宣传”等五大协作机制,在打击涉海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提供公益诉讼法律咨询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协作配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引入科学外脑支撑
拓宽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思路
南澳县素有“东方夏威夷”之称,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使之成为众多珍稀海洋生物的栖息地。近年来,南澳海域时常出现白海豚竞相追逐、跃出海面的壮观场面。
为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着力点,切实守护好这群“海洋精灵”,汕头市检察院特邀智渔可持续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学总监、小种群中华白海豚保育研究者郑锐强博士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干警作保护中华白海豚专题授课。他围绕白海豚的生存现状、保护困境以及对策等内容,以翔实的数据、丰富的案例进行授课,为进一步深化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接下来,汕头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海洋治理重点、难点,精准发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汕头海洋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