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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检察:公开听证,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0-12-22  作者:  新闻来源:雷州检察  【字号: | |

  12月17日

  12月17日上午,雷州市检察院召开首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公开听证会,邀请驻雷州省人大代表陈美娟、雷州市政协常委陈定、湛江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李惠兰(广东雷三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等3人担任听证员,邀请9名群众代表参加旁听。此次听证会由雷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符翰如主持。

听证会现场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4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客路镇泰坡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0.09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0平方米)安排给雷州市卫健局建设村卫生医疗站,依法作出限期拆除以及1200元罚款处罚决定。

 

  客路镇泰坡村委会认为其虽然占用了林地建设卫生站是为了配合雷州市卫健局,是公益事业,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且经湛江市卫生局批准,不应该被处罚,故一直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但亦未向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辩和复议申请。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遂向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9日作出裁定:

  一是驳回申请执行人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限期拆除的执行申请;

  二是对申请执行人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罚款决定,准予强制执行。但客路镇泰坡村委会至今仍未缴纳1200元罚款。

  行政争议焦点

  客路镇泰坡村委会是否应当履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的处罚决定。

  听证过程

  雷州市检察院在依法办理该宗非诉执行监督过程中,为了更好查清案件事实,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该院组织召开了这次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通过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对行政争议双方当事人询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查清了案件的事实,明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通过符翰如副检察长的释法说理,双方均表示对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无异议。

  最后,听证员经讨论评议,一致同意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客路镇泰坡村委会应当执行法院做出的裁定,缴交罚款。且客路镇泰坡村委会表示愿意缴交罚款。至此,行政争议基本上得到实质性化解。

  兼收并蓄,广泛听取意见化解行政争议。检察公开听证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办案理念、改变办案方式、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化解行政争议问题的新途径,案了事结,政通人和。

  下一步,雷州市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检察部门要求,在每一个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奋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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