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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检察:花式催债之敲诈勒索篇
时间:2019-03-25  作者:  新闻来源:蕉岭检察  【字号: | |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当出现不诚信或者恶意拖欠的“老赖”时,很多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往往升级为暴力催债,催债者穷尽各种手段逼迫债务人尽快还钱,他们轻则言语辱骂、泼油漆,重则入室逼债,限制人身自由,这是对法治的漠视,给债务人的精神上、生活上带来极大伤害的同时,不经意间就触碰到了法律的“雷区”。

 

  近日,蕉岭县检察院办理了一宗因非法催债行为引发的敲诈勒索案,经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8月,被告人钟某受债权人的委托,向被害人黄某催收6万5千元欠款,并约定收取欠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钟某的酬劳,后钟某纠集黄小飞(化名,已作行政处罚)多次前往黄某住家追债。8月6日晚,钟某与黄小飞来到黄某住家,黄某称无钱还债,钟某便要求黄某将手机微信钱包的1700元转给他作为追债的“辛苦费”“脚费”,强行勒索钱财。黄某不愿意转钱,钟某便威胁、恐吓黄某要用黄某的摩托车抵债,最终黄某被迫通过微信扫二维码的方式将1700元转给了钟某,钟某分得1200元,黄小飞分得500元。8月10日晚,钟某与黄小飞再次来到黄某住家,黄某仍无钱还债,两人用摩托车强行将黄某载至一网贷公司,要求黄某办理网络贷款以供还债未果。黄小飞离开后,钟某仍不甘心,用摩托车强行将黄某载至山旮旯里,向黄某勒索追债的“辛苦费”“脚费”,并恐吓黄某若不拿钱出来就把他扔到山里,不送他回家。由于夜色已深,加上钟某长得牛高马大,黄某的心里倍感害怕,被迫将身上的现金800元交给钟某,钟某才送黄某回家。钟某不依不饶的上门逼债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黄某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最终选择报警求助。

 

  “老赖”行为虽可恶,但合理、合法催债才是王道!当前网络借贷、民间借贷蓬勃发展,相应地“催债业务”应运而生,催债者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去催收欠款,极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绑架、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等罪,暴力催债绝非解决债权债务关系的正道。

 

  同时,检察官提醒,在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我们应当理智选择借款渠道,尽量远离网贷、小额贷、高利贷、套路贷,避免被暴力催债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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