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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检察:阳江市检察院到阳春市院督导有害信息清理工作增强意识形态管控
时间:2019-03-22  作者:  新闻来源:阳春检察  【字号: | |

  为坚持以“零容忍”标准全面彻底清除检察内网有害信息,确保牢牢掌握检察队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3月20日,阳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杰一行到阳春市院督导检查有害信息清理工作。阳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永建等班子成员以及政工科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督导。

 

  督导中,阳春市院对坚持做到“三强化”、严格肃清有害信息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汇报。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安全责任,绷紧思想心理防线。该院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接到上级院的专项清查通知后,第一时间由邓康成检察长作出具体工作指示,切实调动干警职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意识形态上对各种有害信息不接纳、不妥协、不退让。

 

  二是强化专项工作部署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方面开展全员自查。要求全院干警职工下载安装上级院提供的专门搜索软件,对本人使用的内网电脑、公务手提电脑、办公OA系统等全面进行清查,同时对手头上的文件、报纸、期刊、论文、会议文件、法规、案例、工具书等全面进行清查。另一方面由办公室牵头专查。派出多名办公室干警职工,专门负责对档案室文书材料、机要室文件以及图书馆书籍资料进行手动翻查。设计制作《文件替代单》,对涉及有害信息的已归档文件一律抽出并用《文件替代单》予以替换,确保档案在彻底清除有害信息的同时保持档案卷宗清晰。

 

  三是强化信息发布管理,织密网络传播屏障。该院检察内外网站以及“两微一端”均参照高检办转发的《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并采用先进安全防护软件对后台数据进行动态预警防控。为进一步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工作,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通知公告”“图片新闻”“两微一端”文字内容发布的通知》等制度,明确各个信息审批节点,层层把关、细细审核,坚决不让涉密信息外泄,杜绝有害信息在网络传播。

 

  督导组兵分两路开展现场督导,其中施杰副检察长亲自查阅了机要文件台帐、图书馆书籍资料以及历史文书卷宗。施杰副检察长汇总了分组检查情况,对阳春市院的清理有害信息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以问题为导向强调了四点要求:

 

  一要注重清查工作反馈。各内设机构完成清查工作后,要由内勤对所在部门清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办公室备案,避免出现对清查工作简单应付了事、以通知落实通知的现象,确保将清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要规范资料台帐管理。对清查出来的涉及有害信息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等,一律要求形成登记台账后再集中清理。台帐要条目完善细致、专夹专盒保管,确保文件往来留痕、一目了然。

 

  三要及时“回头看”督查。在各内设机构完成自查清理工作后,要集合技术人员对全院使用的内网电脑、公务手提电脑、后台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发现仍有相关文件的,完成台帐登记后一律予以彻底删除。

 

  四要加强公共图书资料管理。干警职工在取书阅读或借出、归还、续借图书时,应由专职工作人员统一检查把关,不得夹带任何资料、图画等,防止有害信息通过公共图书资料传播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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