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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积极探索城市更新审批业务廉政风险防控新路径
时间:2018-12-14  作者:孟继刚 孙海营 曾子欢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1+1+8+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相关资料

 

  2018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紧贴深圳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城市更新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新路径,运用“制度+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实现业务办理全流程风险监控。

  规范权力运行,构建1+1+8+ 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以政策为依据,以制度为保障,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过程监督与制约,全面防范廉政风险,龙岗区对城市更新审批业务专门构建了1+1+8+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坚持制度先行,筑牢内控防线,形成“1”套制度。从规范业务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和加强内部管理两个层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城市更新“1+1+N”政策体系,涵盖城市更新工作全流程和各个环节的所有事项,确保每个审批事项“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筑牢内部管理防线。

  厘清权责清单,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1+8”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职权事项逐项梳理业务说明、业务办理依据、业务审核要点、业务办理廉政风险点(从计划申报到规划验收全流程识别风险点331项)、业务风险防控措施、追责依据等,结合业务办理时限绘制业务办理流程图,从单位层面制定“1”套廉政风险防控总册,按照科室职责制定“8”份廉政风险防控分册。

  注重制度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形成“3”张图表:一是制定一套廉政风险告知书,与新入职人员签订入职风险告知书,告知廉政风险;二是针对具体业务办理环节,绘制一张城市更新业务全流程风险防控图,将业务审核要点、业务办理风险点等嵌入业务流程图;三是制定干部职工谈话提醒记录表,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现象进行谈话教育。

  谋划廉政系统建设,促进业务办理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融合

  建设城市更新审批业务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抓住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关键。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建立强区放权城市更新改革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作为试点先行先试。依托深圳市城市更新电子政务平台构建审批业务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一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建立包含规范性文件、业务审核要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业务操作流程图等核心数据的城市更新廉政风险信息库,实现风险体系成果的统一建库、分级管理和信息发布。二是全链条风险提醒监控。设置业务办理全过程风险预警监控功能,每个办理环节工作人员在系统办理业务时,对弹出的相关风险信息提醒内容进行阅读确认后方可办理业务。实行对审核要点量化管理、可视化处理、勾选判别、履行控制,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实现办理全程监控。三是构建智慧预警。实现城市更新审批业务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与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监督系统对接,通过对业务办理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异常数据及时预警处置。

  建设经济业务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补齐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短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模块嵌入信息系统,减少人为因素对内控执行的影响,实现经济活动运行的电子化办公,“自动”实现单位内控对经济业务活动的约束。通过对预算的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记录的全过程管理,降低履职风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经济业务风险防控系统化。

  全流程预警监控,实现城市更新业务办理监管全覆盖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了内部管理全过程预警监控,实时预警,及时处置。

  一是事前风险提醒。建立廉政风险提醒机制,对新入职人员,签订岗位廉政风险告知书,明确岗位职责,告知履职风险。把“1+ 8”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作为入职培训教材。

  二是事中风险监控。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对业务办理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实现业务办理全程信息化管理,业务办理全程留痕,对不按程序和审批要求办理的行为实时监控。

  三是事后处置评估。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廉政风险事项相关责任人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及时纠正错误。结合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情况,定期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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