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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构建和谐新型检律关系
时间:2018-12-10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为了更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外服务和帮助作用,增强“主动、高效、沟通、阳光”的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构建和谐新型检律关系。

  一、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接待方式人性化

  惠阳区检察院案管科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新时代背景下律师接待工作的新要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秉持“阳光检务、文明接待”的理念,坚决遏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五个一”(一身制服、一杯热茶、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定答复)接待礼仪,自觉做到礼仪规范、接待文明。此外,该院案管大厅还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律师接待工作在监控下进行,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增强高效服务意识,阅卷方式电子化

  为方便律师阅卷,该院实行阅卷方式电子化模式。在接到律师阅卷申请后,由专人负责将纸质卷宗及时进行全卷扫描生成电子卷宗,制作好光盘并免费提供给律师使用,节省律师摘抄案卷材料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大大提高了律师阅卷效率。截至目前,该院案管科已经向律师免费提供阅卷光盘170余张,共接待律师阅卷166人次,办理律师电话咨询1600余次,主动向阅卷律师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近400条,数量、效率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三、增强沟通服务意识,检律互动良性化

  该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在律师与承办人之间联系的纽带作用,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一方面积极建立案管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加强与办案人员的沟通,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并依法依规告知律师案件相关事项,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另一方面案管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及时办理来访律师的各项申请事项,并在《律师接待登记表》中全面如实记录;不能即时办理的,主动联系办案人员,告知律师申请事项办理、答复及律师反馈情况等,切实做好跟踪服务。

  四、增强阳光服务意识,获取资料信息化

  该院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在一楼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触摸屏查询系统,主动通过两微一端、惠阳检察官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发布检察动态、公布案件信息。积极运用“案件绑定”功能,及时将律师身份与案件相绑定,人案绑定成功后,让律师实现“足不出户”在网上办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的预约申请等业务。强化案件信息公开,严格对公开案件信息及文书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把关,今年以来该院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50条,公开了法律文书86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条,进一步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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