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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六个加强工作法 促进司法规范化
时间:2018-12-07  作者:黄秋平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发展大局和检察改革进程,立足实际,发挥案管科服务与监督作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坚持从“小事情”中做好“大工作”,从“小细节”中解决“大问题”,以五个加强工作法不断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案件受理审查。对于侦查机关、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该院首先依据移送的法律文书载明的内容确定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确保案件入口质量。再通过查看法律文书、案件卷宗和涉案财物情况,确保案件材料齐备规范且无明显错漏、移送的财物与移送清单相符、案件材料移送规范;最后了解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明确犯罪嫌疑人能否到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案件,要求收案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到场。

  二是加强电子卷宗系统应用。自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以来,该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的案卷全部实行统一扫描入库。电子卷宗系统的运用极大程度地方便了办案人员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阅卷笔录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有效提升了检察官办案效率;同时也大大方便了律师阅卷工作,将以往复印、扫描、拍照阅卷工作简化为仅需几分钟的电子卷宗光盘刻录,缩短数十倍的阅卷时间,获得了律师的一致好评。据统计,2018年以来,惠阳区检察院共制作电子卷宗4800余册,为律师阅卷提供免费光盘160余张。

  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除法定不公开案件外,一律公开刑事案件程序性信息,确保公开率。该院案管科一方面对业务部门拟公开的法律文书版式、内容严格把关,向业务部门提供针对性工作指引,另一方面定期通报该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确保全院法律文书公开及时、规范、透明。2018年以来,惠阳区检察院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157条,公开法律文书822份,其中经审核不符合公开法律文书版式退回修改的90余份,并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条,以公开倒逼规范,服务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

  四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控制,充分发挥该院案管部门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的作用,由案管内勤兼任流程监控员,通过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法律文书等进行管理、监督,并就其中普遍性的不规范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沟通,视情形严重分别予以口头提示或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进行预警,同时结合统计子系统的案件信息传递审核和基础表审核功能,加强对检察业务数据填录的管理。2018年以来,惠阳区检察院案管科已审核传递性信息1940件,发现并督促纠正案卡问题2100余处,纠正不平表158张。

  五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该院积极组织评查员对员额检察官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并按照“评查—反馈—异议—复核”的工作模式,形成最终评查意见,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上报院党组审阅,及时服务领导决策。2018年以来,惠阳区检察院已开展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分别对41个案件开展重点评查、98个案件开展常规评查,发现并纠正瑕疵问题29处。通过案件评查强化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将评查结果汇总分析,找出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与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协商,形成具体的解决方案,督促办案人员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全院司法行为。

  六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2016年,惠阳区检察院制定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涉案财物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该院案管科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形成涉案财物的受理、登记、入库、保管、暂借、归还、移转信息化管理,对涉案财物实行一案一登记,并制作好相关台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全程留痕,同时顺畅与业务部门、计财部门的财物流转手续,实现案件与款物准确对应、流程清晰可控、文书规范齐全,对业务部门涉案财物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发现一起即监督纠正一起,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安全管理规范。2018年以来,惠阳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案款项入库43.7759万元、涉案物品入库25件,办理涉案款项出库586.8055万元、涉案物品出库33件,所有的涉案财物的出入库审批规范、手续齐全、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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